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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盾牌有几个功能组成(揭秘西方防暴警察清场装备)

近日发生的部分暴徒乱港恶行遭到外界强烈谴责。但一些西方媒体却对香港警方依法、依规维护香港社会治安与稳定的行动无端指责。其实,西方国家警察在面对类似暴力行为时并不手软,他们清场时动用的装备可以说是“武装到牙齿”。

法国:拥有一整套防暴战术

持续数月的“黄背心”运动每周末将法国一系列大城市变成聚众暴力示威的场所,引起国际媒体与舆论的广泛关注。在关心“黄背心”运动人员成分、诉求、组织等要素外,外界还特别关注法国治安力量是如何应对层出不穷的示威暴力的。而经过撤职一个高级警官(巴黎警察总局局长)以及面对媒体一系列严厉批评之后,法国从内政部长到各地省长与警察、宪兵负责人都大力调整防暴、镇暴战术,从而越来越有效地压制了示威暴力。

法国经常被认为是西方发达国家里拥有最成熟防暴力量的国家。其防暴力量分为几个部分:一是属于国家警察序列的共和国保安队(CRS),这是警察系统内专业防暴力量,一共拥有1.31万人,分布在全国60个连以及一些特殊单位内。二是属于国防部军队序列的机动宪兵队,拥有1.28万人,分布在109个连里。这两支专业防暴力量采用的装备基本相同:每个人员配有自动手枪(大部分携带西格绍尔手枪与PAMAS手枪,后者是贝瑞塔手枪的法国版)、橡皮包金属警棍或伸缩性金属警棍、手铐、催泪喷雾器等个人武器,身穿深色警服,套战术防弹背心,手持聚碳酸酯高强度透明盾牌,脚蹬直包到膝盖的防护靴,手肘、肩膀等关节处也都配有缓冲防护垫,头戴高强度防护盔与防护面罩。

除了上述两支专业防暴力量外,法国还有巴黎大区治安当局设立的治安与干预大队(CSI)、巴黎警察总局的干预大队(CI)以及司法警察的反犯罪大队(BAC),这些单位除了与上述治安力量一样担任镇暴任务外,还同时负责侦查、调查、现场逮捕等警察行动。特别是反犯罪大队常常是便衣或轻装上阵,专门逮捕暴力示威的为首分子或重要成员,是逮捕暴力分子的主力。

按照法国法律,防暴力量要部署在任何对公共秩序有潜在威胁示威集会与游行路线周边,一旦出现暴力行为,防暴力量必须马上进行干预。而如果一场示威一开始就有暴力倾向或威胁,则防暴力量必须在集会或示威开始之前就开始部署。如果示威活动正常进行,则防暴力量只是按规定在当局许可的示威路线及范围之外进行监视而不加干预。但如果出现针对公共设施、商店、道路、居民、建筑物等进行的暴力行动,或直接用器物抛击或用棍棒等器物袭击治安力量,则后者可以立即使用强力手段进行干预。

第一步是使用催泪瓦斯或高压水龙在远距离进行驱散、驱离行动;第二步是使用催泪榴弹、震荡弹乃至橡皮弹在中等距离进行驱散行动,第三步是配合其他警察人员进行近距离分割、逮捕、驱散行动。而按照法国治安当局的经验与规定,防暴力量应当尽量避免与示威者、暴力分子进行近距离接触或打斗,因为这样会造成严重伤亡。而治安力量的镇暴也必须按照对等原则进行:即根据示威者的暴力等级来采取相应的强力等级。

英国:从警棍、电击枪到骑警、持枪特警

最近20年英国因为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街头冲突,甚至是恐怖主义事件时有发生。面对这些需要直接应对的冲突事件,英国警方是怎么操作的呢?

在今年4月,伦敦街头发生了持续多日的环保抗议活动,导致市区公共交通一度严重受阻。短短几天,当地警察便逮捕了963名抗议者。当时执行者就是持警棍和电击枪的警员。

一旦有街头冲突发生,英国警察是不可以随意拔枪的,因为全英国的持枪特警只有约3万人,其中2000人被部署在伦敦。这些持枪特警被部署在8个警力部门,需要应对突发枪支威胁、维持机场和使馆区安保、打击有组织犯罪。因此当一般的街头冲突发生时,人们是见不到这些持枪特警的,能看到的多数是持警棍、配电击枪或橡皮子弹枪的警员。

但面对大规模骚乱,这样的配备显然不够。英国近些年最严重的骚乱事件发生在2011年8月,伦敦北部托特纳姆区由于警方与当地少数族裔之间的冲突迅速升级,导致数百人上街焚烧商店,破坏公共设施,这次骚乱甚至还引发英国多次的联动骚乱。在事发地托特纳姆,警方为了尽快驱散示威人群,派出骑警驱散位于重要路段的示威者。同时,警方还配备了催泪弹和防暴弹,不过只在少数地区使用。

事实上,英国警方是配有随时可以参与行动的特警组的。在伦敦警局有一个“特别武器指挥部”,就隶属于特警中的“精英部队”,成员包括打击贩毒和反恐的秘密警察、专业狙击手、解救人质专家、预防和阻止黑帮犯罪警员。这些持枪警察出警时须恪守的规定是“尽量不开枪”。

从配备警棍、电击枪到骑警、持枪特警,他们组成英国防暴力量梯队。通常普通警员会在市区内事发时设置的水泥路障附近布防,确保骚乱范围可以得到控制。在骑警介入冲散示威活动后,警方的专业狙击手会到达指定的高空隐蔽地点,随时待命锁定目标。

英国一直竭力通过法律手段,为应对突发事件的警务人员提供政策保护。按照英国法律规定,持枪警察享有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和逮捕权等多种执法权,如果嫌疑人试图反抗,警察有权在防卫中将其击毙,之前不需要任何请示。

尽管如此,英国当局仍然认为在面对严重冲突时,警方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英国警察中至少四成警员不具备应对大型抗议活动的能力。因此英方认为警队在战术层面应当给予更加明确的指导;应当具备优先行动能力;警队中必须保证一定数量警员曾接受过维护公共秩序训练;警队间应当具备相互支援能力。

美加:处理手段专业而果断

美国警察作为北美乃至西方国家中最强大的警察力量,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中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模式。而近邻加拿大警方的应对方式则具有一定自身特色。

美国警察逮捕“占领华尔街”抗议者

美国警察体系十分复杂,包括联邦警察、州警察、郡警察、市警察,甚至还有村镇的警察和各种特殊场合的警察,彼此间自成体系,互不统属,全美有警察机构1.8万多个,警察人数高达92万以上,每10平方公里就有1名警察。应对城市骚乱一般会首先出动当地市警,其他警察则会视情况根据主管机构指令适时出动增援。由于大多数警察局,尤其基层警察局人数有限,一旦发生大规模骚乱,就近调集多个警察局和多个警种的警力是司空见惯的。

美国是个民间普遍拥有枪支的国家,因此各警队都装备了大量警用枪械,包括半自动甚至全自动武器,但和一些外国人士所想象的不同,美国对警察使用真枪实弹应对大规模骚乱比较谨慎,二战结束后极少发生警方用实弹向骚乱人群开火的事件,2014年8月美国密苏里州弗格森地区因非洲裔青年被白人警察枪杀而爆发激烈骚乱,警方也仅用制式枪械对准骚乱人群,而发射的仍然是橡皮子弹和催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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